转发教育部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毕业生问题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 时间:2015-9-2 8:44:26
吉 林 省 教 育 厅
转发教育部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毕业生问题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职成处(科)。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职成处、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教育局职成科,省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小学新生和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工作的通知》(教办公厅函[2015]43号)和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问题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07号)转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两个通知的要求组织学校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工作和毕业生问题数据处理工作。
一、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是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在2015年秋季新生注册时,接续已建学籍中小学生的电子档案,避免学籍重复。接续学生的范围是2015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艺术学校、体育学校招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毕业生问题数据处理是要求学校在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往年已经毕业,但没有进行毕业处理的学生进行毕业处理。请学校及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和时限进行毕业处理。同时,对今年春、秋两季的毕业生也要进行毕业处理。
三、请你们将本通知转发本地各县(市)教育局职成科及直属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本通知可在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http://www.jlzcj.com/)网上通知公告栏目下下载。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小学新生和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问题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
3. 司函107号附件:毕业生问题数据处理操作方法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5年9月1日